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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报关员考试复习大纲第九章[第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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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0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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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严禁转贴,知识产权不得侵犯
三、出境报检手续 (一)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报检程序 1.报验人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 2.提供合同、信用证及有关单证、资料。 3.商检机构对已报验的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 4.报验人领取商检单证。 (二)出境报检的具体要求 出境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单证。 下列情况报检时,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1.凡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需经审批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2.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的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镑码单。 3.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定的样品。 4.报检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还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情况。 5.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6.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7.申请原产地证明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应提供商业发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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