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报关员考试 >> 章节复习 >> 第九章 >>  
>>> 考网BBS <<<
 
最新报关员考试复习大纲第九章[第十部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考试网 版权所有
Update: 2004/07/08

   

未经同意严禁转贴,知识产权不得侵犯

 

四、报检时限和地点的规定

1.对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2.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验。

3.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4.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入境前15天报检。

5.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6.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7.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验或申报。

8.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未经同意严禁转贴,知识产权不得侵犯

  
  

相关文章:
  • 暂无
  • 暂无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考试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考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 © 1998-2004 CCEO.COM.CN , SILVER SEA INTECH CO.,LTD. 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银海互联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关于假冒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考试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ce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