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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报关员考试复习大纲第九章[第十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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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04/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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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严禁转贴,知识产权不得侵犯
二、食品卫生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进出口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实行由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进口上述有关货物的企业,应向口岸食品卫生检验所报验,凭食品卫生检验所出具的报验证书向海关申报。出口食品由国家商检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进出口食品如属国家实施其他管理的,如配额或许可证管理,还须办理其他进出境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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